吳國銘牧師 簡介
1978年蒙恩得救,1984年神告訴我要憑信心生活並顯明幫助立穩教會的根基。
1999年9月在聖靈的帶領下成立蒙愛的教會,2002年神顯明建造颱風眼教會(榮耀末世教會)的呼召,2005年11月由加州洛杉磯遷往美國密蘇里州堪撒斯市(KansasCity)等候尋求神,對建造榮耀末世教會有較深入的開啟。又因國際禱告之家(IHOPKC)24小時的禱告敬拜環境,聖靈做了多層面生命紮根和潔淨的工作,並於聖靈的引導下完成《偷工減料》一書,歷經約九年之久,終於2010年8月在台灣出版。然後設立蒙愛教會活動講台。接著被聖靈差遣到休士頓、洛杉磯、紐約、台灣、香港、日本、中國等地傳講神的心意。這段傳遞信息期間,聖靈不斷地賜下更全備的信息,使第三版的偷工減料更趨完整。
吳牧師服事的主要內容是傳悔改和恩膏的信息,提高基督徒的異象,恢復神所要造的人,和傳遞神所要建造的教會。目的是要讓華人能肩負起將福音傳回耶路撒冷的重責大任。所到之處按著聖靈的帶領傳遞聖靈與火和聖靈恩賜與恩膏以及醫治與釋放。
(吳牧師的主要信息,人的問題與答案,隨書贈送。復興的兩個鑰匙──悔改和恩膏,及神完整的救贖計劃。這兩套MP3在以琳書房均有出售。)
使徒保羅的服事
- 詳細內容
在這個世代最需要的兩種服事若能普遍出現,教會不復興也很難。一種是使徒保羅的服事,另一種是以利亞的服事。這兩種服事型態深深地影響當時的世代和以後的世代,讓神的名被認識被尊崇被傳開。我先來介紹使徒保羅的服事。有許多人取名為保羅,他們心中何等渴慕有像保羅一樣的服事,來影響現今的世代。這是很值得肯定鼓勵的一件事。雖然保羅的一生在聖經中批露很多,不過真正下功夫去研究考察的人並不多。我將自己所得到的一點看見與大家分享。
保羅是新約的代表人物。他受教於當時最有名為百性所敬重的法利賽人教師迦瑪烈,他是法利賽人中的法利賽人。自小認識聖經遵行神的律法,在行為上是無可指責的。他執著自己所知道的,所以逼迫那些接受基督耶穌的人。他生命的轉捩點在於:
1.在往大馬士革的路上遇見主耶穌。
這是改變保羅生命最重要的經歷之一。使他原本以為逼迫基督徒是為神大發熱心,從這次經歷之後他反過來傳揚耶穌就是基督是神所立的彌賽亞(神的受膏者)。
2. 隱居亞拉伯三年之久,因聖靈的啟示貫通新舊約,和神拯救人類的計劃和奧秘。我相信這段隱藏的日子,使保羅對天國的福音有很深的啟示和認識。所以他雖遭遇許多的逼迫,仍然可以勇往直前。他經歷耶穌基督的真實和聖靈的寶貝,一生定意付上任何代價,完成基督耶穌在他身上的呼召。
3. 他有勇敢不畏懼的心,將生命全然投入。這種決心連被主耶穌親自調教過的使徒們都不得不佩服。當他在眾人面前公然指責使徒彼得和巴拿巴所行與福音的真理不相稱,沒有人起來與他爭辯。使徒保羅不只是為主耶穌大發熱心也有忌惡如仇的個性。他寫給教會的書信結構嚴謹無懈可擊,充滿信心和愛心將福音的真理和奧秘解釋得清楚明白,同時也嚴厲指責罪惡不法。他是一位對聖經真理一絲不苟,絕不妥協的使徒。所以他所寫的書信成為新約時代不可缺少的經典。
4. 他凡事以身作則,為人的典範。他是一位徹底跟隨主耶穌的門徒,他呼籲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效法他如同他效法基督一樣(參林前11:1)。他的信仰從他所宣告的話可知。他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他也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腓1:21)。他不只是為主活也讓主活。他是基督在地上的代表,人看見他就如同看見基督耶穌一樣。
5. 傳福音帶出神的大能,使外邦人信服。他傳講單純的福音,只傳講耶穌基督並祂的十字架。不用高言大智或智慧婉轉的言語叫人的信根植於人的智慧。他傳福音的方法乃是在不信之人面前展示出聖靈和神的大能,使人的信心建立在遇見神 (參林前2:2~5)。 他用神蹟奇事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信服(羅15:18)。他說,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裏,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帖前1:5)。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當他用信心宣告神的話時,聖靈用神蹟奇事來印證他所傳的道。
6. 保羅是一位改變環境而不是被環境改變的人。在他一生傳福音的過程中經歷多少逼迫艱難困苦,險惡的環境沒有使他低頭或放棄,反而將險惡的環境改變成傳福音最好的場所。使徒行傳中記載兩個很明顯的例子。一個是他和西拉被打得半死,雙腳還上木狗被關在監獄裏。半夜他和西拉大聲讚美神,結果所有被關在監獄的人都側耳聽,監獄的門突然打開,囚犯的鎖鏈全斷開。所有的囚犯和獄卒全家都得救(參徒16:16~34)。另外他上訴羅馬皇帝凱撒時,所乘的船遇暴風船難,結果神將船上276人都賜給他。因他在關鍵時刻藉著聖靈的啟示,將危機轉成彰顯神大能的機會。
7. 保羅從來就沒有建造自己王國的意念。他很清楚地看見傳福音建教會從來不為自己著想,作完應該作的工就交棒。在聖靈的引導下設立長老執事來管理牧養所建立的教會,完全的交託相信神自己會保守。傳福音建立教會時他不建立在別人的根基上,不與人爭權奪利,不為名也不為利,只為完成神在他身上的呼召。一生服事目標很清楚,不是要得人的心乃是要得神的心。他說我若要討人的歡喜,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1:10)。他一生為所屬所事奉的神而活(徒27:23)。